
□ 本文发布于 2008-11-27 11:00:33
|
|
|
五部委联手加强新增千亿中央投资管理监督检查 对“形象”“政绩”及“豆腐渣”工程严加设防
|
本报讯 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强调加强对今年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指出,今年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主要用于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建设,这是应对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国的不利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举措。五部委对各地区各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地区,抓紧编制并下达新增投资计划;财政部门负责按照投资计划、预算尽快拨付资金,中央投资应在计划下达1个月内按照工程进度足额拨付到项目单位;国土资源、环保部门要及时完备项目用地审核和环评审核手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尽早开工建设,并加大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有关银行要保证信贷资金及时到位;审计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相关项目和资金的审计。
要求各项目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程施工和设备采购进度,确保新增中央投资尽快形成包括土建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和订货等内容在内的实物工作量。要求各设计、施工、设备制造、运输等相关单位全力以赴,密切配合,保证项目建设需要,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与此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牵头,成立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参加的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是否思想统一、行动迅速,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严防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确保新增投资的使用和建设项目的确定决策科学、程序完备;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公开,确保安全、透明、有效;工程建设是否安全合格,防范事故风险和杜绝“豆腐渣工程”。
根据投资和项目安排情况,先期派出24个检查组,中央检查组组长均由中央纪委监察部选派副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对责任主体是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的,根据项目或项目管理单位所在地由中央检查组实行属地检查。中央检查组拟于2008年11月下旬陆续派出。 (本报综合报道)
|
|
纯粹建筑 | 理想城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