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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本单位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如出现日程调整的情况,将通过电话、邮件、公告等形式。通知参赛单位。
七、参赛方式
(一)报名阶段
1.有意参加本次方案竞赛活动的设计单位,请于2025年1月25日9:00至2025年2月16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资格预审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文件应以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包括《资格预审申请表》及补充材料的PDF扫描件和PPT文件(请注意不要对压缩文件进行加密)
3.申请文件的提交时间以电子文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电子文件应在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6日18: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493572959@qq.com)。除在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的申请文件外,未在截止时间前或以其他形式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纸质文件(正本1套、副本4套)在电子文件发送后3个工作日内以专人送达或邮寄形式提交至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收件人:黄佳翎,电话:18882376737)
4.申请单位应当确保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当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二)审核阶段
1.申请单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是否符合本公告第三条“申请单位资格条件”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判定。
2.资格预审评审委员判定申请单位的综合实力、主创设计师的资历、设计团队的人员配置、近十年高品质住宅项目设计经验等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入围竞赛设计环节。入围单位需提供5万元的参赛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形式为保函)。
(三)设计阶段
1.设计阶段需提交的文件详见本公告第四条参赛作品要求。
2.参赛作品及其他相关文件以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参赛作品的提交时间以电子文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电子文件应在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18:00(暂定)前发送至电子邮箱(493572959@qq.com)。除在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的参赛作品外,未在截止时间前或以其他形式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3.纸质文件(设计资料光盘及全套文本)在电子文件发送后3个工作日内以专人送达或邮寄形式提交至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收件人:黄佳翎,电话:18882376737)
4.参赛单位应当确保其最终提交的参赛作品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当参赛作品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八、方案评审
(一)竞赛的方案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承担。方案评审委员会由建筑规划行业内的专家以及竞赛组织方组成。
(二)由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赛单位递交的方案进行评审并打分。
(三)最终由竞赛第一名获得者负责深化修建性详细方案及后续成果整合工作,并在未来滨江C组团TD-C-04-06地块、TD-C-04-08地块拍卖时作为附件,带方案进行拍卖,后续土地使用权竞得者严格按此方案进行项目建设。原则应深化至建筑设计方案深度,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专家及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对竞赛成果的意见,吸纳其他方案的优点,进行整体方案的整合、调整优化等;
2.制作深化设计成果推介视频,包括方案核心理念、设计手法、特色地标等方面的内容。
具体事宜根据后续工作安排确定。
九、公告发布的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表》、对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以及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s://sjxq.yibin.gov.cn/)
“宜宾三江新区临港经开区发布”微信公众号
另外,本次竞赛活动有关信息还将在ABBS建筑论坛、三江房产网等网站发布。
十、知识产权
申请单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视为接受以下知识产权条款。
(一)参赛单位承诺其拥有参赛图纸、说明、电子文档和其他相关文件(以下总称“成果文件”)的合法权利和知识产权。参赛单位保证参赛成果的所有内容均为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资料。如发生侵权行为,由涉及侵权的参赛单位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同时竞赛承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若造成竞赛主办方/承办方损失,参赛单位应负责赔偿。
(二)本次竞赛的成果文件仅用于本项目,竞赛主办方/承办方和参赛单位均不得超过此范围使用。
(三)所有由参赛单位提交的成果文件,在竞赛主办方/承办方向参赛单位付清本公告第五条定义的竞赛奖励之后,除署名权等人身权利以外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竞赛组织方所有,参赛单位仅享有将该设计成果用于自身宣传、评奖、论文撰写、员工职称评定等的权利。全部有效竞赛成果在评审后不予退回,竞赛主办方及承办方有权无偿使用所有竞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在评审结束后公开展示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参赛成果,修改、优化竞赛成果等。
(四)参赛单位应保证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参赛单位应保证,如其成果文件中包含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等,参赛单位需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参赛单位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应由参赛单位承担。
(五)在竞赛过程中竞赛承办方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资料等)的知识产权属竞赛承办方及相关设计单位所有。参赛单位仅可以将上述文件用于本次竞赛设计文件之目的。未经竞赛承办方书面许可,参赛单位不得将上述文件用于其他项目设计或其他目的,也不得将上述文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十一、其他声明
(一)本次竞赛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二)凡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资格预审申请表》的全部内容及条款。
(三)申请单位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列出的主创设计师须亲自开展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并进行成果方案汇报。因此,请所列出的主创设计师根据竞赛活动时间安排提前预留时间、做好汇报准备。
(四)本次竞赛活动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五)本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
十二、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江新区分局
宜宾三江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地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黄佳翎
电话:0831-2108150;18882376737
邮箱:4935729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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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资格预审申请表
附件2 设计任务书
附件3 地块规划建设用地红线图